防治性騷擾宣導

一、對他人性騷擾者,若觸犯刑法,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。如遭遇性騷擾事件,可撥打113
保護專線尋求協助,或撥打110向事件發生地警察機關報案。
二、請各單項於辦理活動時於實施計畫、招生簡章或社群媒體(line fb)加強宣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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