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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台北市北區第十屆真愛盃籃球錦標賽

26 10 月 @ 08:00:00 - 17:00:00

一、活動目的:為鼓勵台北市北區青少年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有效舒解壓力與情緒,促進交誼活動,提昇籃球運動水準。
二、活動特色或亮點:主要以國中小學同學為對象所舉辦之三對三籃球錦標賽。
三、活動日期:113年10月26日
四、活動地點:台北市北投區復興公園籃球場
五、指導單位:臺北市政府體育局
六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北投區體育會
七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北投區體育會籃球委員會
八、報名手續:
(一)報名人數、報名費:每隊報名4人,每隊報名費新台幣四佰元(含團體意外 保險)。
(二)、報名地點:各轄區球隊應向台北市北投區籃球委員會之各分會,以郵寄或親自報名。
(三)、報名電話:28941111 李主任,報名地址:臺北市北投區杏林一路3號。
九、預估參加人數:男120人,女30人,共150人
一零、 報名注意事項:
1、報名資格:凡台北市北區所屬國中在籍學生及其家長,均得組隊報名參加。
(1)國七男生組:民國100年9月1日至民國101年8月31日出生者。
  (2)國中男生組:民國98年9月1日至民國99年8月31日出生者。
  (3)國中女生組:民國98年9月1日至民國99年8月31日出生者。
2.報名期限: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截止。
一一、活動計劃摘要(說明):
(一)、採8分鐘11分制:即比賽時以先獲得11分之隊為優勝,比賽時間8分鐘終了兩隊仍未獲得11分
時,則以得分較高之隊伍得勝,倘若兩隊得分相同時,由兩隊各派3人各罰一球定勝負,若再同
分時,則再由兩隊球員交互罰球,由先領先一球者為優勝隊。
(二)、每隊報名人數以4人為準,其中一名為隊長,為該隊之發言連絡人,比賽時須有三人參加,比賽
中不得少於兩人,不滿二人則宣判沒收比賽由對方獲勝。
(三)、球員參加比賽,必須攜帶身分證備以查驗,任一隊提出球員資格抗議,應於兩隊比賽前提出,被
抗議球員須於十分鐘內提出有效證明,否則取消該球員比賽資格。
(四)、比賽時間球隊逾時三分鐘未到場或球員少於三人者,裁判宣佈棄權,由對方球隊獲勝。
(五)、比賽得分之判定如下:
  1.罰球中籃得一分。
  2.二分區域投球中籃得二分。
  3.三分區域投球中籃得三分。(國小組除外)
(六)、比賽開始雙方隊長依猜拳方式取得發球權。
   所有發球均須經由對方球員觸球後,於三分線外(發球區)五秒鐘以內完成發球,球須傳出不
得直接投籃或運球,否則喪失發球權。對方發球時,防守球員不得進入發球區,觸球須兩秒鐘以
內回球,違者警告,再犯則由對方罰球一次並繼續取得發球權。
(七)、防守隊員抄截對方籃球或於對方投籃不進搶得籃板球時,須回三分線外再行進攻,進攻球員投籃
不進搶得籃板球時可繼續進攻。
(八)、比賽球員犯規、違例之處理詳細如下:
  1.投籃時犯規球進時,則球進算加罰一次。
  2.投籃球犯規球不進時,則罰球兩次。
  3.每隊團隊犯規累計超過五次(即第六次起)時,則罰球兩次。
  4.非投籃之犯規或違例時,則由對方取得發球權。
  5.罰球第二次不進時,進攻隊及防守隊搶得籃板球時均須回三分線外再行進攻。
(九)、球賽進行中,於死球狀況中始得請求換人或暫停,每隊均以一次為限。
   1.已替補球員不得再上場,即使該隊球員因故受傷下場時,則以二人比賽到終場結束。
   2.暫停時間以30秒為限,若因球員有明顯受傷,經裁判認定得暫停處理,其暫停時間以一分鐘
為限。
   3.比賽時間除暫停,球員受傷暫停或處理抗議事宜外,一律不得停錶。
(十)、比賽獎勵:
  1.獎金:
   1-1 25隊以上:取前三名優勝隊伍分別發給獎金新台幣3000元、1800元、1200元。
   1-2 15隊以上:取前三名優勝隊伍分別發給獎金新台幣2400元、1500元、1000元。
   1-3 10隊以上:取前三名優勝隊伍分別發給獎金新台幣1800元、1200元、800元。
  2.獎牌:各分組取得優勝名額隊伍選手分別發給冠軍(金)、亞軍(銀)、季軍(銅)。
  3.獎狀:各分組取得優勝名額隊伍選手分別發給優勝獎狀壹張。
一二、活動行銷企劃:
(一)、發函臺北市北區國中發佈相關活動訊息。
(二)、於北投區體育會網站上公布比賽消息。
(三)、透過社群網站發佈籃球賽事。
一三、預期效益:
本項競賽鼓勵報名隊伍的家長共同參與,青少年學生從比賽活動中,可有效舒解壓力與情緒,並學習團隊團結與合作精神,更加深親子關係,激發出信心與愛心,同時達到強健體魄提昇籃球技術水準。

Details

Date:
26 10 月
Time:
08:00:00 - 17:00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