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臺北市北投區網球邀請賽
23 11 月 @ 08:00:00 - 24 11 月 @ 17:00:00
一、 宗 旨:為推廣北投區網球運動,提升網球技術並促進社區居民交流與聯誼。
二、 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臺北市政府體育局、臺北市北投區公所、臺北市體育總會。
三、 主辦單位:臺北市北投區體育會。
四、 承辦單位:大豐網球委員會。
五、 比賽日期:113年11月23~24日(星期六、日)。
六、 比賽場地:大豐公園網球場(臺北市北投區磺港路)。
七、 參加對象:北投區愛好網球運動之居民或各網球聯誼會會員。
八、 比賽辦法:採雙打個人賽制,計分採中華民國網球協會頒佈之最新比賽規則。
(一)依報名人員網球技術水平分組比賽,各組成員由主辦單位逕行分配。
(二)雙打搭擋由主辦單位抽籤決定,賽程於抽籤後三日內公告。
(三)賽制:依各組人數多寡於抽籤時由大會決定。
九、 報名時間:自113年11月01日起至113年11月07日止。
十、 報名地點:臺北市北投區磺港路(大豐公園網球場)。
十一、 報名費用:每人新台幣400元整。
十二、 報名方式:親自到大豐公園網球場現場報名。
十三、 人數限額:人數限額64人,額滿為止。
十四、 抽籤日期:113年11月9日 AM10:00於大豐公園網球場公開抽籤。
十五、 獎勵:各組擇優贈與獎品。
十六、 附則:
(一)賽程公告後因故無法出賽,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。
(二)報名人員不足而難以編排賽程時,主辦單位得邀請符合資格人員報名參賽。
(三)報名人員因故無法出賽時,主辦單位得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人員逕行遞補。
(四)報名人員應依公告時間提前到達比賽場地,逾公告時間十分鐘未出場者,以棄權論。
(五)本次競賽依中華民國網球協會頒佈之規則辦理,採No Ad(40:40採一球制),五比五 平手時,直接採搶7球先勝制。(Tie break)
(六)比賽期間若有任何疑義發生時,皆以大會裁判長之裁決為最後判定依據。
(七)比賽若因天候影響而無法進行,主辦單位得另行公告比賽日期及賽程。
十七、 本競賽規程未竟事宜,得視實際情況修正公布。